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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送货驾驶员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9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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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驾驶员规章制度(篇五)。

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代表着公平意味着效率,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才能让员工对公司有归属感,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公司或者群体的核心之本,规章制度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制定规章制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送货驾驶员规章制度(篇五),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在企业里建立规章制度是管理中最重要的,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司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探索“送货驾驶员规章制度(篇五) ”的精髓和文化内涵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它,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1、送货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决定。

2、接到仓库送货通知售息,送货员要及时按仓库出据的票据提货、送货。

3、在出库提货前送货员要注意检查保险柜的内、外质量,证件是否齐全等问题,如柜子有明显划伤、磨损、雕漆等质量问题要及时更换;并在票据上注明签字。

4、在出库时如有个别保险柜有不明显磨损问题,客户很难发现的位置,送货人员可以在票据上注明提货物品的提货实际情况提货再送货。

5、按票据填写送货日期、时间、地址按时送货(如不能准时送到的客户要及时给客户致电,说明情况)。

6、送货人员必须签字出库单,工作失误,若造成公司损失,送货人员赔偿相关损失。

7、送货部负责公司所有的送货工作,在库房装货时必须按送货单所列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颜色逐一与库房人员当面点清;

8、装载货物后不得无故改变行程,拖延送货时间;

9、货物离开公司后,如出现损坏、少数、丢失等情况,我司根据原因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责任人为送货人员,我公司将从其工资中按该批货物的成本价格扣除,造成我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送货员送样品及货品到各专卖店及专柜地点后,应严格各专卖店及专柜收货人员在货品品牌、数量、规格、颜色上做好交付工作,双方签字确认。

11、送货员送货到客户处时,因质量、规格、毁损或其它原因客户要求退货的,送货员验收后必须于送货当天退回库房,并与库管员作好交接手续。

12、送货人员必须对送货的货品、退回的货品负责,不能找任何理由推萎;其工作成绩纳入考核;

13、对于临时性外购而不经库房验收直接送客户的货品,(如验抄机等)送货员须验收其数量、规格、金额等,送货后再把外购清单交与库房;

14、送货员送完货后必须把客户在专卖店或专柜的“销售小票及货款”等相关单据于送货当日交到财务,因特殊原因未拿回的,可以延后,但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得公款私用;

15、送货人员负责客户漏记货品的补单衔接和追索工作;

16、在一月内没有任何客户投诉,等工作尽责后无问题,可适当给予奖励,若客户有投诉或检查有其问题未向公司汇报,和累次不改,视损失给予处罚。

17、当日的回收“销售小票”,回收货款等必须交予财务处。

18、未经允许,不私自公车私用。

19、当月月底,必须交工作总结,(客户对我们公司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当月汇总)规范报表。

20、月底必须进行工作自我总结,评估,可由各部门监督和指示,可作为年薪奖励的基础奖励。

2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编辑推荐

驾驶员管理制度7篇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1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 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 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三)公安交警部门或原服务单位出具三年内无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无服务单位或无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安全证明,以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

第五条 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 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

(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

(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 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 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并交纳2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学习考核金(不计息);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学习考核金不予退还。

第三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的药品或者麻醉的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 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检查车内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 驾驶员经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表整洁、礼貌待客,以人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

(二)携带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以及其他证件从事营运,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涂改或者伪造上述证件;

(三)不得驾驶非本公司的车辆从事营运;不得将车辆交由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当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应当积极给予合理救助、协助;为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五)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

(七)按照核定线路、站点营运,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区停车场内揽客;

第二十六条 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准确播报停靠站名称;

(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护乘车秩序;

(三)按照核准的线路和站点营运,不得跨线营运或者在规定站点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出具有效车票凭证,不得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

(五)遵守站点停靠秩序,不得滞站揽客;

(六)不得拒载、甩客和倒客;

(七)行驶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过实际座位数载客;

(八)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组织乘客换乘同线路其他车辆;

(九)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空调车在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

第五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经营安全科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六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分,处以20元-5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公司上岗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擅自在客运车辆内摆放凳子,加设座位的;

(五)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气或加气时装载旅客的;

(七)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进行车辆CNG气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四)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五)车未停稳上下乘客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六)车辆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关闭、拆装或故意破坏车用GPS定位系统装置的;

(八)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九)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十)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

(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的;

(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七)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3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

(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5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20%)的;

(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另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事故责任的划分,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一律停岗整改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

第七节 驾驶员经营服务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5分,处以200元-3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的线路、路号、站点、班次、首末班时间运营,且擅自变更或停止运营的;

(二)随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拒载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未出具有效车票凭证的,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票、优惠乘车的乘客的;

(四)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未组织乘客乘坐同线其他车辆的;

(五)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从事运营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3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的;

(二)车容车貌不卫生、整洁的;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与人闲谈,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

(四)空调车厢内高于28℃时,未按规定开启车辆空调设备的;

(五)未配备语音报站器或没有使用语音报站器的;

(六)驾驶员衣着不整洁、未文明语言、礼貌待客的。

第四十条 对同时违反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的,按照罚款金额最高的单项条款进行处罚。

第八节 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岗资格,并予以辞退: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被依法注销的;

(二)年满60周岁的;

(三)发现有重大疾病,影响安全行车,不能胜任驾驶工作的;

(四)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识不牢,屡教不改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连续3次以上的;

(六)连续2年公司安全考评不合格的;

(七)一个月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轻微事故6次,负同等责任 (含同责)以上的;半年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轻微事故10次,负同等责任(含同责)以上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 果的,一年内严重交通违法达2次以上(含2次)。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②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九节 奖励措施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经营行为量化考核加分标准以万州区人民政府万州府办[2010]17号文件《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加分分值为准,奖励标准按照《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每分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连续五年考核等级为AAA级的;

(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三)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四)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经营安全科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科室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2

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用工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驾驶员不断增多。为强化短期合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分公司所属各队对所有短期合同驾驶员,应视同本单位正式驾驶员,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

2、各队要与短期合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保证书,内容要根据运营特点尽量全面,并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3、各队要定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进行教育、检查、分析排摸。对违反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违章、违纪和事故驾驶员,应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各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实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责任制,每月直接见面谈话,并有记录,内容要详实可信。

5、短期合同驾驶员从参加运营起,累计安全行车公里,其奖励和处罚按分公司规定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4

(1)分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6)负责分管范围内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8)其他职责。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5

承运车队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机动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资质,其职业经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和'三品'带上车,严禁酒后驾驶;

(2)机动车辆驾驶人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3)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一天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5)机动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未配备两名驾驶人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保持休息;

(6)危险货运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途中驾驶人、押运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人员稠密场所,夜间休息时应选择成效人员稀少的地方;

(7)驾驶人要严格利用汽车仪表记录,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动态,保证安全运输行车。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或车厢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九条:司机对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如无法联系的则取消当月的通讯补贴。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第十四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好里程数登记工作(填写统一表单),每月1日将表单填写完整后交车队负责人汇总,统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车队负责人有权在平时进行抽查(路码表是否与记录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


是否想更深入地了解“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下面的资料或能帮到你。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给公司具体做事情提供的一个规范和流程,规章制度是部门和职工考核及评优选先的标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建议你把它保存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1】

公司(工厂)保安值勤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不法侵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保安值勤工作制度:

1、公司保安实行24小时值勤及不定的时间隔巡逻制度。

2、每班值勤保安人员应如实记录值班时岗内所发生的情况及发现到的问题,记录本上详细写明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值班人姓名,以使公司调阅和及时处理。

3、每班值勤保安人员应向接班值勤的保安人员办理交接班手续,在接班值勤保安人员未到岗位接班之前不得离岗。

4、保安人员值勤时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短时间内暂离工作岗,须有其他保安人员代岗值勤方可离开。

5、公司员工凭厂卡进厂上班,新聘用员工临时厂卡进厂上班。

6、对公司来访人员应作详细的登记,礼貌询问对方是否有预约,经电话核实后方可放行进厂。

7、公司车辆出厂凭主管领导派车单及相关部门签发的物资放行条放行,车辆离厂前要例行检查。

8、非公司车辆入厂时要检查登记,有物资车辆要清点数量,出厂时要例行核查后要办理核销手续放行。

9、当班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及制度的监督执行。防止员工不按公司考勤制度范围内的时间打卡。

10、保安人员在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站在保安室门口执勤(下雨天除外)

11、员工非工作需要禁止进入保安室。

12、保安人员如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及时间报警,报告公司领导或现场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及时处理。

13、保安人员在工作下班后,应仔细检查每个车间的电源及电灯是否已关闭。

14、保安人员就注意仪表、穿戴整洁、语言文明礼貌、举止大方得体,禁止粗语、脏语及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2】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3】

保安公司行车安全常识

一不:车辆通过闹市受阻时不要急躁。

二要:两车交会前要提前降低车速;车辆转弯时要减速、鸣喇叭并靠右行驶。

三查:对车辆安全部位,出车前要查;行驶途中要查;返回车场后要查。

四看:出车看气候;行车看风向;鸣喇叭看反应;遇人、车看动态。

五不开:道路开阔不开“英雄车”;复杂地段不开冒险车;熟悉道路不开麻痹车;任务紧急不开急躁车;遇到情况不开赌气车。

六让:你追我让;你抢我让;你冲我让;你强我让;你挤我让;你急我让。

七防:下雨要防滑;跟车要防前车紧急制动;见行人过马路要防急穿与骑自行车人要防急转猛拐;过道路口要防争道抢行;见老人过马路要防“回马枪”;遇雾、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要防突然情况。

八快:遇到紧急情况制动反应要快;遇到险情应变措施要快;在铁路轨道内发生故障撤离要快;发生伤人事故抢救要快;遇执行任务的特种车礼让要快;排除机械隐患要快;掌握交通信息要快;保养车辆要勤快。

九慢:进出城镇、乡村道路要慢;遇到行人稠密、儿童玩耍及盲、聋、哑人过路要慢;通过傍山、险路、狭桥、铁道、山坡要慢;起步、停车、调头要慢;装运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行车要慢;拐弯、狭路要慢;通过交叉路口时要慢;交会车要慢;视线不良要慢。

十不超:前车速度不正常或不让超时不超;对方有来车不超;视线不良不超;交叉路口不超;有行人在横道线上不超;出机场、狭路、隧道不超;过铁路道口不超;人多地段不超;通过桥梁时不超;不违章超车。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4】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5】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6】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7】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8】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9】

1、安全主管职责

⑴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⑾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公司保安员岗位管理规章制度【篇10】

建筑工程公司保安制度

1 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常识,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秩序,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

2 上岗时要穿保安服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3 应使用礼貌用语,来有应声,去有送语,处事要有原则,讲究方法。

4 密切注意进入公司人员,严格控制推销员、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对待身份不明,形迹可疑者有权禁止其进入。

5 如有大件物品带出公司,保安要与办公室核实,并将其记录在案。

6 保安负责公司门前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大门停车场车辆排列整齐,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地。

7 按时交接班,未交班不得离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

8 车辆入库由保安负责开关门,车库门有损坏要及时汇报,追查原因,如不记录、汇报将追究保安责任。

9 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听广播、睡觉、赌博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罚款i00元/次,情节严重的经公司研究决定严肃处理。

【热】自动化公司规章制度其五


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中的条款需及时调整,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制定优秀又适合的规章制度让很多人都困扰。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算得上是高质量的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热】自动化公司规章制度其五,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企业运作管理者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制定必须要合理和可履行。规章制度可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好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会是死板的。想要了解“【热】自动化公司规章制度其五 ”的各个方面来看看编辑整理的资料吧,希望本文能够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自动化公司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各项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制订此规章制度。

二、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由董事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三、公司员工管理

1. 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名誉和形象。

2. 入职前必须进行面试和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委托合同的,不得上岗工作。

3. 员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假期等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机密保密制度。任何企图窃取、披露公司秘密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1. 公司对商业秘密采取严格保密制度,凡是在工作中获知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不得泄漏或者利用该秘密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活动。

2. 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能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复制、转载和传播。

五、经营管理

1.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2. 公司业务活动要求透明公开,不得有不当行为。

3.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严格财务制度。

4. 公司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违规处理

1.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轻重,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委托合同:(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私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3)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

2. 公司实行罚款制度: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

七、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对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长。如有需要修改的,应严格审核和批准,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和告知,自新规章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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